关于加强画院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艺教字[2019]01号
中国书画艺术教育研究院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命名并成立的社会团体,是由国内外书画艺术家组成的书画艺术教育团体,是具备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书画艺术教育、培训、创作、展览展示机构。
多年来,本院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会议上的讲话为核心,坚持社会主义的文艺方针政策,秉承书画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弘扬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宣传、倡导、创新、挖掘、整理、传播书画艺术,团结广大书画艺术家,推进书画艺术交流,发现和培养了大批新的书画艺术人才。组织本院书画家多次参加部位以上级别的书画展,共有一百多名书画家在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但是,最近一年来,由于组织管理工作的不完善,也相续出现了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有些地方分院未经院部批准擅自发展会员,甚至私自制作会员证件,乱收会费;
2、部分分院多年不组织当地书画家开展活动,已经名存实亡;
3、部分会员不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按规定完成本院交给的作品创作任务;
4、有些会员打着本院的旗号在当地招摇撞骗,骗取钱财。
为此,经院部研究决定:
1、凡有以上行为的分院(包括工作站),一律撤销;
2、对在当地已经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一年以上无故不参加本院组织的书画活动的书画家,一律免去会员资格;
4、凡是收费没有本院开具带有本院公章的收据,一律视为非法收费;
5、加强对会员证件的管理工作,将对已经超过期限的会员进行重新登记,重新颁发会员证;
6、各地分院(包括工作站)直接归院部领导,不再设立个体联络人,其他个人书画家直接归本院院部管理;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院院长办公会。
2019年9月1日